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

味全每日C包裝 大陸判侵權

「味全每日C」果汁包裝設計早前被泉設計州一家設計公司飲料公司控CIS設計告侵權,北京市平面設計第二中級法院近日包裝設計作出判決,認定杭州頂津公司侵權,設計應停止該系列產品設計生產,並品牌設計賠償網頁設計原告設計人民幣80萬元。 設計公司 台中婦產科北京台中整型新京報指出,日日(泉州)飲料公司台中SPA指控,該公司2004年9 月於北京台中坐月子中心市朝陽區某購物中心發現,
由杭州拉刀頂津公司seo生產的「婚友「味全每日C」果汁包裝,侵外籍新娘犯了該公司於2000年9月取得的借錢seo關鍵字軟體料瓶」外觀設計專利權。 日自然排名日公司請求擁有管轄權的北京市關鍵字第二中級法院,判令杭州頂津公司停止生產銷售該系列產品,並賠償該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。 杭州頂津公司解釋,
「味全每日C」的包裝是沿用關係企業台灣味全公司原設計,該包裝在台灣早已公開使用,廣為人知,屬「公知領域的在先設計」,因此不涉及侵權問題。 杭州頂津並認為,日日公司「飲料瓶」外觀設計專利系惡意取得。因此於2005年8月向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申請,請求宣告日日公司取得的專利無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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